塘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我区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。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是2008年首次开始发放的,是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拨款的一项民心工程。2008年度我局按照目前我区60-69周岁/30元,70-79周岁/40元,80周岁以上/50元的发放标准,经申报发放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共计3431690元,发放的人数为97038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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